青岛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70万元
来源:证券时报·e公司 作者:黄翔 2025-06-27 20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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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6日,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《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》(简称《通知》),优化调整岛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。此次新政包括调整贷款支持政策叠加限额、还贷能力系数,以及优化多子女家庭支持政策等三方面。根据最新政策,叠加后,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70万元。

调整贷款支持政策叠加限额。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,购买高品质住宅、绿色住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,商品房现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,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可叠加使用,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,叠加后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70万元;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,叠加后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10万元。

调整还贷能力系数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还贷能力计算公式中的“还贷能力系数”由30%调整为40%。调整后的公式为:贷款额度=借款人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×还贷能力系数(40%)×12×额度计算年限+配偶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×还贷能力系数(40%)×12×额度计算年限。

优化多子女家庭支持政策。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,购买岛城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可按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上浮30%确定;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,在购房所在区(市)购买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按首套房认定。

今年6月份,青岛、杭州、西安等城市出台了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新政策。住房城乡建设部最新数据显示,全国多地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,大力支持异地贷款和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。业内人士认为,该政策将促进公积金成为首付资金的重要来源,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,优化资源配置,真正发挥公积金在惠民和兜底方面的重要作用。

责任编辑: 王小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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