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4日晚华铭智能(300462)公告称,公司于当日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,因公司披露的2020年、2021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。
根据相关规定,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,股票简称由“华铭智能”变更为“ST华铭”。公司股票自7月7日开市起停牌一天,将于7月8日开市起复牌。
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显示,2019年,华铭智能通过发行股份、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收购聚利科技100%股权,聚利科技于2019年10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。
聚利科技的电子不停车收费(ETC)等产品销售中存在第三方居间、代理等服务,聚利科技对相关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的会计处理存在不当。
具体而言,聚利科技将第三方居间、代理等服务所产生的部分费用确认为研发费用,但该类服务主要内容是进行销售推广、商务沟通、协助聚利科技获得销售订单等,应分类为销售费用,聚利科技未严格按照业务性质进行确认;同时,聚利科技还存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准确计提销售费用的情形。上述问题导致华铭智能会计处理存在相应不当,导致华铭智能2020年、2021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。
对聚利科技上述费用调整以后,经测算,华铭智能2020年涉嫌虚增销售费用、虚增研发费用等,虚增利润总额2531.54万元,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18.76%;2021年虚减销售费用、虚增研发费用等,虚减利润总额3570.37万元,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16.9%。
根据上述违法行为,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华铭智能处以150万元罚款,对公司相关责任人总共处以250万元罚款。
华铭智能表示,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。对于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中涉及的相关违法违规事项,公司已进行深刻的自查自纠及整改,并于2023年10月27日发布了更正公告,对上述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。
此外,公司将采取相应措施,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,争取尽快撤销风险警示。同时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内控管理,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治理体系。
华铭智能是专业从事轨道交通、快速公交(BRT)等领域自动售检票系统终端设备研发与制造的公司,其主要产品是自动售检票系统。
受数字货币概念局部拉升等因素影响,6月20日、6月23日、6月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,公司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%。截至今日收盘,华铭智能收于12.28元/股,最新市值22.25亿元。